杜蕾斯,被大象告了

广告圈头条 广告圈头条

3年前

收藏 收藏 0

点赞 0

【摘要】:“套”路极深

大家好, 今天 给铁铁们科普一个冷知识: 前天是“世界知识产权日” 。

我本来也不知道,毕竟这种不放假的节日也没必要记在心上。

只不过前天发生的两件事,让我对它有了点印象。

第一件, “茶颜悦色”起诉“茶颜观色”不正当竞争案 一审判决了,“茶颜观色” 方败诉,需要赔偿170万元。

这件事没啥好说的,我之前都写过了,只能说一句 “恭喜茶颜悦色,2元券真香” 。

第二件, 大象安全套状告杜蕾斯,称对方抄袭其安全套包装设计及广告语 ,并放出了二者的详细对比图。

先不论抄没抄袭,单就大象这种操作来说,看起来就非常专业。

毫米级别的抠细节,全方面360°无死角的对比,拿国家专利背书,临了还不忘踩对手一脚,表示让你抄你都对不齐。

等下!“对不齐”?“对不齐”……

“对不起”?

破案了,铁铁们!其实人家杜蕾斯早就觉得不好意思,所以刻意用这种不专业的手法,向大象表达了歉意。

毕竟你想想,明明鼠标一按就能做到的事,杜蕾斯这种大品牌,怎么可能会犯这种低级错误。

这波啊,叫 “暗戳戳道歉”

玩笑开完了,接下来咱继续聊聊, 杜蕾斯这样算抄袭吗?

有一说一,看起来的确很像,而且做得还很不地道。

大家卖的都是一个东西,面对的都是同一个市场,人家大象比你更早使用这种设计,并且注册了国家专利,你再推出个近乎一样的东西出来,很难说没有抄袭的成分存在。

并且, “单手打开,秒分正反” 是大象主推的优势,你一个业内的巨头,连人家这点核心竞争力都要抢过去,着实是有点吃“绝户饭”的意思了。

那大象这次凭借外观专利能告赢杜蕾斯吗?

我觉得有点悬。

从大象提供的专利号上来看,大象提供的是这套设计:

(图片来源:韩百科君)

如果从设计的要点:形状、图案、色彩等方面进行分析的话。

图案: 大象是品牌的Logo,杜蕾斯是001的产品系列名称

色彩: 大象是荧光绿,杜蕾斯是炭黑色。

杜蕾斯和大象相似的地方,只有包装盒的形状。

所以,无论是从设计要点,还是整体的视觉效果来判定,大象的胜算都不大。

而且,如果单纯拿形状一个要点,来作为抄袭与否的标准的话。

那大象是否抄袭了日本的安全套品牌“相模”的包装设计呢?

抄袭这件事,真的很难厘定得清清楚楚,维权之路也不是很好走。

艰难如茶颜悦色,在品牌Logo被抄袭得如此明显的情况下,也是经过了多年的努力,才打赢了这场官司。

至于大象和杜蕾斯之间的纠葛,我也不知道该如何评价。

我只知道,以后我很难正视酸奶、奶油球、喜之郎和香飘飘了……

本文由广告狂人作者: 广告圈头条 发布,其版权均为原作者所有,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 广告狂人 对观点赞同或支持,未经授权,请勿转载,谢谢!

点赞

0

-已有0位广告人觉得这个内容很不错-

畅言一下
0/1000
全部评价
广告圈头条

广告圈头条

微信公众账号:广告圈头条

查看该作者更多文章 》

扫一扫

关注作者微信公众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