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业的高处之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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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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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愿我们手棒硕果,相逢在高高的枝头。

抛开经济下行不说,就算岁月静好,广告业「创新」这件事也是越来越难。这种情况并非广告业独有,所有的行业走到最后都会陷入事倍功半的囧境。

基础科学领域,物理、化学、天文、数字等,前辈已经把容易干的事情干完,例如在爱因斯坦「E=MC平方」之后,至今没有再现如此耀眼的突破。

应用科学领域,摩尔定律面临失效,CPU的晶体管数量很难再实现倍数增长;针对疑难疾病的药物研发,上百亿美元砸进去,到头来发现前方死胡同。

有个理论叫「低垂之果」(low-hanging fruit),指任何一个领域刚刚被开创时,就像发现了一棵果实累累的树,一开始总是摘最低的果实,但树的高度是有限的,摘到最后,就只剩下最高最难摘的果实。

广告业的创新难度在升级。从60年代到2010年,那些「低垂之果」,比如平面和影视,伸手就能摘下。那是广告人黄金岁月,但凡有点天赋,甚至有点小聪明,都能拿到大单,赢得大奖,幸运的话还能进入名人堂。上世纪的经典作品,虽然在那个年代还算出色,但诚实来说,放在今天很多不过是小儿科。举个例子,从前的一张平面和一支影片,文案加美术两人即可包办,但今天的一个技术驱动的事件营销,有可能需要投入策略、美术、文案、交互设计师、开发工程师、产品经理、制片、直播团队、搭建团队——你需要一支部队。

创新的成本越来越高,有人总结为「反摩尔定律」,例如「研发一种新药的成本,每9年翻一番」。

显然,广告业剩下的果实,非但伸手摘不到,跳起来也未必摸得着。现在的广告新人,想达到同等地位,要比前辈付出多倍的努力。

我认为与其叹息不如进击,先把这两件事做好:找到「高处之果」,搬来一把梯子。

如果说伸手就能摘到的果实,上面写着TVC、KV、H5这些套路,那么爬上枝头才能获得的果实,往往贴着数字体验、产品创新、跨境传播、大事件营销等标签。如果缺乏对新式打法的认知,你根本看不见枝头上的硕果。一个快销品的CMO无奈地说,一年花上十个亿的媒介费用,效果却小得可怜——执着于传统传播思维,有钱也没法为所欲为。

找到果实后,还得搬梯子。梯子太沉,自己扛不动,建议找两个帮手。

第一个帮手是甲方,那些同样想摘取高处果实的明智之士。道不同不相为谋。如果你胆大,胆小的甲方必然绕着你走;如果你搞笑,无趣的必定也跟你谈不到一块去。龙对龙,虾对虾,乌鸦配蛤蟆。怎样吸引适合你的甲方?让你的才华与理念被看见。努力做好每一件作品,让它被甲方看到;把你的理念告诉全网,发朋友圈,发公众号,参加公开的演讲。我认同韩寒的一句话:今天没有怀才不遇这回事。

第二个帮手是合作者,如内部团队、外部专家。要找那些有爆发力的人。身材瘦小的蔡国强,他妻子说他「不知疲倦,不知哪里来的那么多精力」。精力不来自身体,来自大脑,他极其享受成事的过程;要找那些心态极好,不管抽到什么牌,都会尽全力打好的人。他们总是摆出进攻的姿势,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他们被挑战,被否决的几率比绝大多数行业要多,不被情绪左右,才能长长久久。

「高处之果」又大又甜,不但可口,还适合拍照发朋友圈。我们从事的这个行业,从来不是因为它很简单,而是因为它够困难。困难越大,战胜它而产生的喜悦就越强烈。我始终认为,「做困难而有价值的事情」,这是换来乐趣,赚到尊严的不二之途。

「果实」和「梯子」,不过是目标和途径的隐喻。为了认清「高处之果」,把昨天的功劳簿丢掉,一刻不停地研究新的打法,向全世界的优秀同行学习,向全世界优秀的其它行业取经,甚至不惮于自己革自己的命;为了找到给你扶梯子的人,争取视卓越案例为荣誉勋章的客户,团结为杰出作品不顾一切的伙伴。把这两件事做好,其它的交给老天。

朋友们,愿我们手捧硕果,相逢在那高高的枝头。

本文由广告狂人作者: 小a乱弹 发布,其版权均为原作者所有,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 广告狂人 对观点赞同或支持,未经授权,请勿转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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