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七论

套鹿 套鹿

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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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全新视觉“洞察”传统概念

广告人很狭隘!

这句话一出,轻者会被人认为哇众取宠,重者会被人认为不知天高地厚,没什么资历和名声也敢大放厥词妄言行业。

笔者无意质疑广告行业中存在大师能人强手,但不得不说广告本身就是狭隘的行业。   

很多人知道广告战略在于定位,传播靠创意,关键在洞察,能做到这几点已经算是优秀的广告人,但笔者依然认为还是不够通透。

很多人做了多年依然不明白品牌与营销的关系,依然纠结于打销量还是形象,依然说不清道不明传播、定位、品牌、战略。

马克思韦伯(不是初中政治课中的马克思)在《学术与政治》中说过:老师需要教授的是思维方式,而并非灌输观点。   

整体思维框架就是对广告行业通透的基础。

虽然笔者并不能自诩为老师,但接下来对广告行业中最基础的概念也希望进行梳理(一家之言,允许大家百花齐放),不说看完能做好广告,但是起码能做到判断有逻辑,而不是靠虚无缥缈的经验说。

一、论洞察

先从小的说起,一般进入广告行业最重要的一堂课说的就是洞察,其实我很想说一句:我不想“懂茶”啊!为什么广告人那么推崇洞察?洞察者真的很重要吗?洞察包含的消费者背后深层动机我们真的能了解到吗?

从消费者的角度,洞察不如另外一个词重要:需求!很多品牌的主张都是很功能的(营养还是蒸的好、一节更比六节强),如果往洞察靠也能掰成洞察,但实际上这种表述更倾向需求!可以明白,需求是客观的,清晰的,直接的,洞察反而是感性的、潜意识的,间接。需求可以激发洞察,但洞察未必能激发消费的需求。但洞察真的很深邃和炫酷啊!因此上一段中的三个问题大家可以自己思考答案了。当然真的能洞察也是很厉害的!

二、论广告

广告学从属于传播学,不同点在于广告是传播商业信息,传播可以传播各类信息。

有很多观点说做广告不如做公关,我想说的是你们是不是对广告有什么误解!广告不仅是广而告之,一方面只要是传递商业信息都是都是广告范畴,很多内容都是广告的延展,另一方面广告对品牌来说也非常重要啊。

广告只有两点最为关键:1、传播的内容;2、传播的媒介。

大家知道创意是那么的重要,因为内容可以让消费者快速深刻认知、理解、信任。大家也知道媒介是那么的重要,因为没有投放就没有声量。

但是大家不知道广告只是商业行为的末端,更关键是客户不知道做大品牌不能依赖广告,广告只是锦上添花啊,亲!(嗯,这句话确实不能让客户爸爸知道)不过根据不同的品类特点,这句话也不是绝对的,广告还是很重要的(例如产品差异性极低的水和可乐类需要依赖广告的疯狂输出)!

三、论品牌

大家都在说品牌,大家都在做品牌,说得品牌好像宇宙第一无敌的存在!但请思考一下品牌是否最重要?品牌的本质目的是做什么?为什么需要品牌?有品牌就能无敌吗?

打造品牌是商业行为中的一种,表面上是可以为企业赚钱和赚更多钱,但本质其实是为产品增加竞争力。如果品牌做好了以后就万事皆休,那么诺基鸭、柯达鸭、甲壳虫也不会是今天的样子。所以增加竞争力就不只是品牌这条唯一的路了,有很多产品做好了之后,自然而言就成为强势品牌了,所以企业不是要考虑做不做品牌的事,更重要的是竞争优势,品牌不是强做的,更多是顺水推舟,顺势而为。

然后就是例牌,大家自己思考之前提出的问题的答案。

四、论营销

说品牌的时候,各广告公司总想扯一个营销传播的概念。当今趋势唯销量论,销量提升就是好广告,好营销,好品牌。企业家毕竟不是专家,他们看实效,未必能看到未来,广告公司也就是从广告角度进行营销建议。

营销确实为了销售,但却不只是销售,而是整体运营与销售的体系构建。

营销中也能建立品牌,品牌也能指导营销,因此营销是企业经营的过程,品牌也是过程,但同时也是结果,不能说谁高级谁低级,而是两者有同存异,各有各的职能和任务。

因此品效合一的推广是一个美好的愿景,品牌与营销依然都是一个长期的工作。

五、论定位

有句话不吐不快,很多广告公司与个人都被定位理论洗脑了。凡品牌必说定位,凡战略必说定位,凡产品必说定位。定位已经是广告人以及企业的经营圣经。

毋庸置疑定位很有用,很重要。

但其一,定位是有局限性的,美的之流打破了定位局限,苹果也不一定是卖手机的,电脑耳机也很厉害。定位理论本质就是品类理论!因此用定位最有效的是处于品类中处于发展瓶颈的2、3名以后的品牌或者竞争激烈、行业集中度低的品类;

其二,定位只是战略中的其中一种有效细分战略,只能算理论,但事实上并非学术体系,所产生的作用并不能覆盖所有的商业模式。

回归前面的话题,企业经营本质并非要定位,而是获取竞争优势,所以理性对待定位。

六、论战略

大家也总是提另外一个词:策略。

很多广告公司在提,很多企业在提,很多高人在提。但估计大家的本意是需要一个战略和策划。

但从学术观点上看,企业需要的只有战略和执行,策略这个词是不存在的(学术不精,暂时没看到哪家的理论体系提出策略的说法)。

这里我只想明确一下战略的范畴,无意在执行层面扩散(也扩散不开,太多内容)。战略是方向,因此其实很多范畴都可以提出战略的说法,渠道可以提渠道战略,产品可以提产品战略,品牌可以提品牌战略,甚至小的传播可以提传播战略。

战略必须要有目标,有的放矢才是战略的第一步,因此在洋洋洒洒的战略报告前,请先找对企业关键性问题,问题找不对,那就是你的不对了。

七、论创意

不管企业对洞察一词是否认可,但无论广告公司还是企业、无论大公司还是小企业对于创意都是推崇备至的,貌似创意代表的就是声量,代表的就是销量,代表的就是形象。

对广告公司而言,创意当然最重要,但人毕竟是人,创意有一定共识但没有判断标准,创意好坏更多靠个人理解,免不了参杂了个人的喜好(包括创作者与企业方)在其中。想当年,乔治路易斯还得靠跳楼这一招才能把自己的创意卖出去。

既然是论创意就不能纯以理性作论。作为好创意的共识首先应该是足够爆炸吸引眼球,其次才是与产品品牌的强关联,能自然关联是最好,若不能自然关联,广告人嘛,凭借各种说法总有关联之处。政治正确但却无趣这是对创意来说最侮辱的说法!虽然直到今天我依然不理解中秋狼人的烦恼和欧派的关联,番茄炒蛋与招行的关联,但无妨,这也是一个不坏的创意。

怕就怕是很多人一边渴求创意,一边恐惧创意(怕客户不接受),那笔者爱莫能助!

啰里八嗦写了一大堆,能看完的都是有缘人,可能满屏看起来都是怼天怼地之言,确有哇众取宠之嫌,大家也可以批判视之,不需要不加判别地全盘接受或者全盘反对,如果有不同意见能说清道明,也不失为一种通透!

另外因机缘读了秦晖老师的《传统十论》,深以为然,特借书名一用,并无借势之意!

本文由广告狂人作者: 套鹿 发布,其版权均为原作者所有,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 广告狂人 对观点赞同或支持,未经授权,请勿转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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