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遥遥领先”违反广告法?被举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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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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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如题

俗话说:人怕出名猪怕壮

最近一段时间

出尽风头的华为

不说同行们很嫉妒

就连隔行的都开始

动起小心思了

前两天,财经媒体

《 第一财经》 发文直指

华为“遥遥领先”的宣传口号

涉嫌违反《广告法》

在文章中

《第一财经》认为

“遥遥领先”的宣传是一种“最”

并举出加多宝、瓜子二手车等

实际案例来印证

“遥遥领先”存在宣传风险

一石激起千层浪

《第一财经》质疑华为的

一个回旋镖, 没伤到华为

却先打到了自己的头上

因为看到文章的网友们

反手就是一个举报

把《第一财经》给举报了

网友们举报的理由也很简单

《广告法》 第9条第三项

对极限词做过明确规定

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

“最高级”“最佳”等

以及与其含义相同

或者近似的其他用语

你说华为“遥遥领先 ”

涉嫌违反《广告法》是吧?

可你《第一财经》名字中

带有的“第一”字样

才更像是违反《广告法》

别人都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第一财经》这是

举报华为不行

把自己给举报了?

用《广告法》回怼《广告法》

网友们主打的就是一个

用魔法打败魔法

最好笑的还是

一边说着华为的

“遥遥领先”涉嫌违法

一边自家的简介中

又带有“领先”字样

双标这一块算是给玩明白了

在种种炸裂的操作下

评论区的网友们

都不再关心华为

是否违反《广告法》

反倒是开始建议

《第一财经》改名

如果说华为

确实用“遥遥领先”做宣传了

提出质疑 也还能说得过去

但问题在于

“遥遥领先” 严格意义上来说

只是网络上有关华为的

一个金句、热梗而已

因为华为的“野生代言人”

余承东经常在发布会上

用“遥遥领先”来形容华为手机

与其他品牌差距

再加上 华为的技术

从一定程度上来说

也确实是遥遥领先

于是 久而久之

网友们就把这句话

当做对华为的一种调侃

因此把网络热梗

强行安到品牌的头上

质疑其违反《广告法》

还拿不出相应的证明材料

不怪网友们对华为“护犊子”

属实是《第一财经》的做法

看起来更像是碰瓷营销

值得一提的是

“遥遥领先”很火

华为也早早就出手

将这句口头语

给注册成了商标

这里也许会有人疑问

“遥遥领先”都成华为商标了

如果 涉嫌违反《广告法》

那《第一财经》的质疑

也有一定的道理

可如此一来

问题又陷入死循环了

“遥遥领先”都违法了

《第一财经》的“第一”

还能逃脱得了关系?

这不还是自己举报

我自己的戏码吗?

而且华为注册“遥遥领先”商标

更多的是在向其他品牌学习

构筑属于自己的商标“护城河”

同时也是出于营销的目的

用抢注商标的方式

趁机 营销一波 话题热度

树立起会玩的品牌形象

进一步拉近与用户间的距离

并不一定会真的去使用它

因此整个事件看下来

与其说是围绕着

华为“遥遥领先 ”

是否违反《广告法》

开展的一场网络辩论

倒不如说是

一些别有用心的媒体

为了蹭热度、博流量

而不顾下限

整出的一场闹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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